长寿美术馆内设办公室(安保部)、展览部(典藏部)、公共教育部等部门。
(一)办公室(安保部)
1.负责起草全馆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、报告、请示、计划、总结、会议纪要、简报及有关文件。
2.负责馆长会议、馆务会议、馆长办公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的准备、组织、会议记录及资料的整理、纪要、简报等工作。
3.负责对上级有关文件要求、馆长有关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、协调、督办。
4.负责公文的登记、分发、传阅、处理、保管,负责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。
5.负责安全保卫和来信来访的处理及接待工作。
6.负责人事管理,并做好工资发放工作。
7.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8.负责网站、微信APP的建设、运行和管理工作。
9.负责办公设备、办公家具、办公用品的采购。
10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二)展览部(典藏部)
1、负责臧品(含民间美术)征集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臧品的建档、保管、修复,做到账物相符。
3、负责实施臧品固定陈列和臧品特展。
4、负责馆藏作品的学术研究工作。
5、负责制定年度展览计划,组织策划、筹备和实施。
6.负责外展引进和输出的组织实施。
7.负责展览期间对展品的保管工作。
8.负责安排协调展览实施,布展、撤展。
9.负责展览展示设计及展览相关平面、画册的设计,展览作品出版物的编辑工作。
10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三)公共教育部
1.负责制定实施公共文化服务、艺术普及推广和社会培训计划。
2.负责策划、组织艺术普及性讲座、报告会、交流会和观众座谈会等公益性美术教育活动。
3.负责观众的咨询、导览及对观众的调查研究、信息反馈。
4.负责组织美术馆公共教育的师资培训;负责招募、管理、培训公共教育志愿者。
5.负责巡展工作的策划、组织与实施。承担美术图书、有关文献书籍、专业报刊的订购及整理、编目、借阅等工作,做到账物相符。
6.负责公共教育的理论研究。
7.负责编写公共美术教育教材及普及读物。
8.负责组织、指导全区美术创作,负责美术馆免费绩效考核工作。
9.负责指导青少年美育教育,深化艺教结合长效机制。
10.负责与区内外美术馆、文化艺术机构的交流合作。
11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