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
发布日期:2021-08-16 14:12

长寿美术馆内设办公室(安保部)、展览部(典藏部)、公共教育部等部门。

(一)办公室(安保部)

1.负责起草全馆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、报告、请示、计划、总结、会议纪要、简报及有关文件。 

2.负责馆长会议、馆务会议、馆长办公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的准备、组织、会议记录及资料的整理、纪要、简报等工作。

3.负责对上级有关文件要求、馆长有关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、协调、督办。

4.负责公文的登记、分发、传阅、处理、保管,负责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。

5.负责安全保卫和来信来访的处理及接待工作。

6.负责人事管理,并做好工资发放工作。

7.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
8.负责网站、微信APP的建设、运行和管理工作。

9.负责办公设备、办公家具、办公用品的采购。

10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二)展览部(典藏部)

1、负责臧品(含民间美术)征集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
2、负责臧品的建档、保管、修复,做到账物相符。

3、负责实施臧品固定陈列和臧品特展。

4、负责馆藏作品的学术研究工作。

5、负责制定年度展览计划,组织策划、筹备和实施。

6.负责外展引进和输出的组织实施。

7.负责展览期间对展品的保管工作。

8.负责安排协调展览实施,布展、撤展。

9.负责展览展示设计及展览相关平面、画册的设计,展览作品出版物的编辑工作。

10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三)公共教育部

1.负责制定实施公共文化服务、艺术普及推广和社会培训计划。

2.负责策划、组织艺术普及性讲座、报告会、交流会和观众座谈会等公益性美术教育活动。

3.负责观众的咨询、导览及对观众的调查研究、信息反馈。

4.负责组织美术馆公共教育的师资培训;负责招募、管理、培训公共教育志愿者。

5.负责巡展工作的策划、组织与实施。承担美术图书、有关文献书籍、专业报刊的订购及整理、编目、借阅等工作,做到账物相符。

6.负责公共教育的理论研究。

7.负责编写公共美术教育教材及普及读物。

8.负责组织、指导全区美术创作,负责美术馆免费绩效考核工作。

9.负责指导青少年美育教育,深化艺教结合长效机制。

10.负责与区内外美术馆、文化艺术机构的交流合作。

11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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